加強版新冠視像會診

條款及細則:

  1. 此服務適用於懷疑確診或已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合資格人士,診症時必須身處於香港。合資格人士包括:
    1. 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的人士;或
    2. 9至11歲的香港居民;
  2. 此服務適用於2023年1月9日起,直至另行通知;
  3. 此服務診症費用為:港幣$980;
  4. 以上服務必須預約,請透過此連結進行網上預約:https://go.ghk.hk/COVIDVCTC
  5. 此服務適用於9歲或以上人士。若求診者未滿18歲,必須由一名成年人親身陪同進行視像會診,求診者及陪同人士須於視像會診開始前出示身份證明文件;
  6. 此服務由指定的港怡醫院家庭醫生提供;
  7. 此服務包括視像會診服務、三日基本處方藥物及藥物送遞服務;
  8. 新冠口服抗病毒藥物可處方予症狀出現後5 天內、較高風險的確診病人,包括 1) 60歲或以上長者、2) 60歲以下高風險人士;3) 免疫力受抑制的病人或4) 視乎個別病人的情況並由醫生建議作安排;如病人經醫生診症後,醫生認為病人適合處方新冠口服抗病毒藥物,請在服用藥物前,請先細閱所處方的藥物之說明單張、注意事項及服用方法以供參考:
    1. 帕克斯洛維德
    2. 莫納皮拉韋
  9. 如客戶於會診預約時間兩小時前經網上預約系統取消預約,可獲安排全數退款。若客戶未能於預約時間兩小時前取消,或於預約時間缺席,均被當作自動放棄預約,客戶仍可向本院申請退款,唯本院將於退回之會診費中扣除港幣$100作行政費用。所繳付的費用及預約均不得轉讓;
  10. 以上服務一經確認後不得兌換其他服務或產品,亦不能轉讓他人;
  11. 藥物送遞服務僅限於香港範圍地區(不包括馬灣、羅湖、米埔、文錦渡、打鼓嶺、離島、邊境禁區、愉景灣及車輛無法進入的村屋及別墅範圍)。 所有藥物送遞須視乎地區再作最後確認,本院保留送遞地區權利。倘若本院無法提供送遞服務,我們會於送遞前,透過電話通知閣下自行領取藥物或更改可送遞的地址;
  12. 所有已提取的藥物,恕不退換;
  13. 此服務只適用於以自行支付形式結算,直接結算恕不適用;
  14. 此服務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;
  15. 港怡醫院保留更改以上所有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。如有任何爭議,港怡醫院保留最終決定權。